小區物業費收繳情況如何,公共收益如何使用,以前的“糊涂賬”今后都要定期向業主報告。武漢市房管局近日發布規定,要求物業公司定期向業主委員會報告履行物業服務合同、開展物業服務工作的有關情況。
根據規定,物業企業要制定物業服務季度報告和年度報告。季度報告內容至少包括:公共區域的保秩、保潔、保綠情況;設施設備的運行和維護、公共部位的維修和養護情況;業主投訴處理情況;物業區域內違規行為勸阻上報情況;請求業主、業主委員會支持解決的問題。
年度報告至少包括:物業服務費及車輛停泊服務費收繳情況;公共收益的收繳、管理和使用情況;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更新、改造計劃落實情況;重大事件處理情況;下一年度重點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更新、改造計劃。
通知還對定期報告時間、報告形式、報告內容、相關責任進行了明確。
為統一定期報告標準,規范小區季度報告和年度報告具體內容,武漢市房管局制發《物業服務季度報告》和《物業服務年度報告》兩個參考文本,統一制作公示宣傳欄,以便接受業主監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