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報道,家住雨花臺區的胡先生因家中進水泡壞木地板而與所在小區的物業對簿公堂,要求物業賠償更換木地板的8000多元。近日,雨花臺區法庭開庭審理了這起案件。
原告胡先生家住雨花臺某高層住宅小區。近年,他發現南面臥室的地板非常潮濕,部分地板還有翹曲和變形。為搞清楚地板進水原因,胡敏將地板撬開,發現地板下有大量積水。最終,他不得不更換了臥室的全部地板。
小區物業公司隨后也派人到現場維修。檢查發現,積水是從室外空調外機放置臺流入家中。胡敏推測,空調外機平臺上的積水來自于單元樓落水管,落水管堵塞導致廢水排不下去。因此,自己遭受的損失要由物業公司承擔。
不過,物業公司稱,單元樓落水管并未堵塞,平臺積水是因為外掛機平臺上地漏被堵住,清理地漏應該由業主負責。昨天,法院未當庭宣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