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公積金貸款(含組合貸款)買二套房,首付比例由原來的六成降至三成。不過,二套房的認定標準仍為“認房又認公貸”,且貸款利率維持上浮10%,三套房繼續禁貸。繼限購解除、銀行限貸松綁之后,武漢公積金貸款政策(簡稱公貸)也松動了!昨天,武漢公積金管理中心發布通知稱,鑒于部分銀行已開始執行“認貸不認房”政策,從當天起調整公貸政策以便武漢職工順利辦理二套房組合貸款。
今年元月1日,武漢公積金管理中心開始執行“認房又認公貸”政策,即申請公貸的家庭,若在武漢有一套房產,或者曾使用過公貸購房(即便這套房產已出售),再申請貸款仍按二套房認定,首付需六成,利率上浮10%至4.95%。
而根據9月30日央行、銀監會發文的要求,武漢目前多家銀行已陸續開始執行“認貸不認房”新政,即首套房貸款還清后再買一套房時,仍算作首套房,首付僅需三成。但是,假如一名購房者之前的首套房貸已經還清,想用組合貸款再買一套房,問題就來了:銀行方面認定其為首套房,首付僅需三成,而公積金方面則認定其為二套房,首付需要六成,兩者口徑不統一。此次武漢公積金新政,化解了這個矛盾。
需要提醒的是,武漢公積金對于二套房的認定標準仍為此前的“認房又認公貸”,同時首套房貸款額度最高為60萬元、二套房貸利率上浮10%等政策此次暫無調整。(記者謝東波 通訊員余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