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省物價局就山東省房屋檔案利用收費問題作出明確規定,執行國家限購政策、個人購買商品房(含二手房)需出具無房證明的,每檔次收費20元。
據了解,自4月1日起,依法設立的各級房屋權屬檔案管理機構,依申請提供房屋檔案查詢、證明等服務,可向利用檔案的單位和個人收取相應費用,省物價局對各項收費均作出明確規定。個人查詢產權產籍檔案每檔次10元;單位每檔次30元。出具產權產籍檔案證明材料費(含查詢費):個人每檔次20元;單位每檔次50元。出具辦理戶籍遷移的產權備案證明每份10元。復印文字檔案材料的,A4紙每張0.50元。復印檔案圖片、圖紙資料每張2元。
同時,明確規定,對因落實國家房地產調控政策等需要以家庭為單位的住房查詢,不得按人數或房屋套數、房屋登記信息條數等拆分為多份證明分別收費。一次性出具無房證明用于購房、繳納契稅、辦理銀行貸款證明的,只收取一次證明費用。(趙小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