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年來,隨著南寧市的主城區不斷向外擴展,征用農村集體土地的情況也不斷增多,征收補償方式成了被征地農民最關心的問題。3月8日,記者從南寧市國土資源局獲悉,新修訂的《南寧市集體土地征收與補償安置辦法》(以下簡稱《新辦法》)已于近日由南寧市政府發布實施。與2008年發布實施的《南寧市征收集體土地及房屋拆遷補償安置辦法》(以下簡稱《老辦法》)相比,出現了拓寬安置補償方式、增加征地補助標準等亮點
重新調整區片 涵蓋外環高速
根據《土地管理法》,農村和城市郊區的土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除由法律規定屬于國家所有的之外,均屬農民集體所有!缎罗k法》將南寧市區范圍內的集體土地,按照地理位置,以行政村(社區或園藝場)為單位劃分為四個區片。各區片對應的補償補助費標準不同,第一區片最高,第四區片最低。如第一區片每畝水田可獲土地補償和安置補償共計9.3萬元,第四片區就只有6萬元。
2008年《老辦法》出臺至今,南寧市修建了新外環高速,不少荒山變成了房地產開發的“熱土”!缎罗k法》根據實際情況,以快速環道、高速環道和新外環高速為界,對各區片范圍進行重新調整(區片范圍和補償基價詳見新聞鏈接)。
新調整的第一區片,包括快速環道內的行政村及西鄉塘區永寧村等地區。興寧區降橋村、鳳嶺園藝場、青山園藝場等區域在此次調整中被劃入第一區片,享受最高等級的補償標準。第二區片為第一區片以外,南寧市高速環道范圍內的行政村及龍崗村等區域,其中青秀區莫村和五合社區等區域由第三區片劃入第二區片,提高了補償標準。第三區片為第二區片以外,新外環高速公路以內的行政村以及洞江村等區域。第四區片為新外環高速公路以外,未納入第一、二、三區片的區域范圍。
補償標準提高 區片差價縮小
《新辦法》明確,征收集體土地的補償費包括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青苗補償費及地上附著物補償費,以及產業用地及其配套基礎設施補助費用、拆遷安置用地配套基礎設施補助費用等。近年來,房價、菜價等商品價格不斷上漲,為了不傷害被征地農民的合法權益,確保征地補償價格穩中有升,《新辦法》對各征地區片補償費標準進行了調整。
“我的田地與他的田地只隔著一條公路,為什么他的比我多補幾萬元?”不少被征地農民常常有這樣的疑惑。為緩解這一矛盾,此次調整中,第一區片的調高幅度最小,第四區片的幅度最大。一至四區片的補償費基價分別上調0.3萬元、0.5萬元、0.8萬元和1萬元。調整后的各區片間的補償差價由原來的1.2萬元、1.4萬元、1.4萬元分別縮小到1萬元、1.1萬元和1.2萬元。
被征地后選擇購買安置房,但安置房未交付的,所獲得的臨時過渡補助費也有所提高。如第一區片的1人戶從300元/月提高到了400元/月。同時,房屋拆遷裝修補償指導價格、農配房和其他建(構)筑物補償標準統一上調20%,住宅房屋重置價格補償標準總體上浮45%。以一等框架結構房屋重置價格為例,舊的補償標準是680元/平方米,新標準提高到了890元/平方米。此外,被征地農民選擇自謀職業安置的,自謀職業補助費也從5萬元/人提高到6萬元/人。
《新辦法》同時強調,在土地征收預公告發出后,在擬征收范圍內搶種農作物,搶建、改建、擴建建筑物的,不能獲得補償。對被認定為違法建設的建(構)筑物,也一律不予補償。對未能提供合法有效用地、建房批準證明材料,經核實確屬一戶一宅和未建設住宅的,按定額方式進行補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