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照明晚間公告稱,公司于3月6日收到證監會廣東監管局下發的行政處罰決定書,公告內容顯示,佛山照明在2010年至2011年間,出現多次信息披露違規事件,證監會廣東證監局根據有關規定,責令佛山照明改正,給予警告,并處以40萬元罰款。
公告顯示,佛山照明涉及的信息披露違規行為包括未依法披露重大擔保事項、有關關聯方及與日常經營相關的關聯交易、露與關聯方共同投資及收購事項等。
同時,對于違規行為相關責任人鐘信才、鄒建平、劉醒明、趙勇、解慶、魏彬,證監會廣東證監局給予警告,并處以3萬元至15萬元罰款。
今日,佛山照明高開高走,收報于6.95元/股,漲3.12%。
